投资咨询案例 - 太阳能发电项目

  • 为了建设太阳能发电站,先购入土地,商议共同出资。
  • 因为是和外国投资家的共同出资,所以提议采用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架构。
  • 取得设备的认定(注2)资格,发电站的建设,出售电力都以信托银行的名义进行,然后以信托受益权为本金,用SPC来进行融资。

(注2)基于「关于发电业者的可再生能源的电力调配的特别措施法」第6条第2项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认定。

要点

通过信托受益权化,融资变得能够简便的进行。
通过信托受益权化,法规,税收上的规定变得更加明确。
通过信托受益权化,将来出售的手续变得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