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商品交易的注意事项

营销方针

销售金融商品时,我们会遵守金融商品交易法,金融商品销售等相关法律,消费者契约法,信托业法,消费者契约法相关法令,并依据下列方针,立足于客户立场从事销售活动。

  1. 致力于明确易懂的说明,介绍适当商品。
    ※ 留意客户对商品的相关知识,经验,购买目的,财产状况等,合理的进行说明,使顾客对商品内容和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并设法介绍符合客户意向及合适的商品。
    ※ 客户至上,不得有误导客户判断的介绍行为,例如遗漏重要事项,以断定的语气说明不确定事项等。
  2. 介绍商品时立足于客户的立场。
    ※ 介绍商品时,确保以不造成顾客困扰的手段,场地,方法进行。
  3. 客户的满意度至上。
    ※ 尽可能将客户的意见等反映到商品销售的环节上。
    ※ 为确保销售适合于客户的金融商品,不断学习相关法令和与商品相关的知识。

金融商品交易相关须知

  1. 金融商品交易业者之标识
    AGILITY ASSET ADVISERS股份有限公司 关东财务局(金商)第513号
  2. 本公司系从事资产管理,投资顾问及代理及第二类金融商品交易。
  3. 本公司是一般社团法人日本投资顾问协会及一般社团法人第二类金融商品交易业协会的成员
  4. 金融商品交易合约方面,针对客户应支付与本公司的报酬等,将根据具体的商品及合约形式,由双方协议后决定。
  5. 本公司经手的有价证券(依据不动产信托受益权,匿名合伙合约的股权等)可能会因最终投资对象资产的房地产价格及租金变动等影响而造成本金亏损或总计损失高于本金的情况。此外,概不提供本金保本及收益保证。因此,投资与有价证券的价值低于本金的分享,有客户承担。

金融商品交易相关客户投诉处理措施及纷争解决措施

本公司将依据本公司受理登记的业务类型,分别采取下列所示的客户投诉处理措施及纷争解决措施:

  1. 资产管理业务及投资顾问及代理业务。
    由一般社团法人日本投资顾问业协会解决客户投诉及进行调节,处理投诉及解决纷争。而且,一般社团法人日本投资顾问业协会委托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证券金融商品咨询调解中心处理客户投诉及纷争解决。
  2. 第二列金融商品交易业务
    由一般社团法人日本投资顾问业协会解决客户投诉及进行调节,处理投诉及解决纷争。而且,一般社团法人日本投资顾问业协会委托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证券金融商品咨询调解中心处理客户投诉及纷争解决。

上述1,2项的联络方式如下所示。
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 证券金融商品咨询调节中心
地址 东京都中央区日本桥茅场町2-1-13
电话 0120-64-5005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节假日除外)

以上